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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2020年11月28日   点击:0

一、教研室主任在系领导和系党政联系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研室成员应根据学科需要在现有在职在编教师基础上,广泛吸收本专业方向内聘教师,必要时也可吸收外聘教师。教研室成员应服从教研室主任的领导、管理和服务; 

二、教研室主任应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系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决议。主持本教研室日常教学与科研活动,协调解决本教研室课程安排,执教教师调配,学术讲座策划与实施等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建设要求,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或要点。有义务对教学或科研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系主任检查落实本教研室所辖学科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本教研室的教学质量负责; 

四、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教研室成员教学任务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成果验收、艺术实践等。组织安排教学观摩和教学评价活动,及时反馈教学动态和教学信息。配合全系进行教学改革。 

五、按照学院要求每学期末组织本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和系内业务公开课。督促本教研室教师上报或上传期末成绩。 

六、组织本教研室进行各种类型的教学或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积极进行科学研究,积累学术成果,提升教研室学术水平; 

七、积极配合院系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协助好教师梯队建设工作。做好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注重师德师风教育。 

八、认真完成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