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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级助贷学生签订“还款协议”

2008年06月18日   点击:0

2008年6月11日下午,2004级毕业班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4号教学楼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小寨西路支行签订“还款协议”。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指定相关商业银行向其发放的贴息贷款。我院于2004-2007年间为2004级的45位同学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目前,这些同学即将毕业,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必须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其内容包括:承诺毕业后六年内按季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及时向银行提供最新的有效通讯方式,如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最新手机号码等。 

还款签约仪式上,首先学工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张津波老师就诚信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接着,中行小寨西路支行的负责人就签订“还款协议”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简单的说明。签约仪式在学工部的协助下顺利结束。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是在新机制下发放的,在校期间全部由国家贴息,毕业之后的利息则由贷款的学生全部承担。因此,毕业之前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同学可以选择提前还款,在6月17日之前我院已有8名同学提前偿还了全部贷款。(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