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导员在系党总支书记、系党政联席会,院学工部、院团委的领导下,按学院规定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二、辅导员应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分步骤、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确立坚定的政治方向,提高学生热爱祖国,为人民服务,拥护共产党领导的思想政治觉悟;
三、教育学生刻苦学习,端正学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及时了解教与学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五、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考风,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独立思考、敢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六、督导员应以高度责任心,认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学生工作无小事,抓好、学风、诚信、守法专项工作
七、辅导员有责任指导各班团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八、配合党组织做好学生的党建工作;
九、加强与院系各位教师的沟通交流,按规定参加院系学生工作会议,认真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十、协助学院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
十一、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